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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

  • 发布时间: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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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华池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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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

 

(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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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20157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长期以来,华池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比较突出,并由此使城乡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并已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华池县“十三五”时期具有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

进入21世纪以来,华池县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发展方式已逐步从追求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向追求质量和人均共享转变,从按城乡行政区域配置资源向按城乡统筹一体化配置资源转变,进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型社会阶段,社会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华池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深刻变化的区内外经济环境和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升级版”的严峻挑战,推动全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面对华池县“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为切实落实中央关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逐步破解公共服务需求压力大,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再分配作用弱,公共服务标准不规范,公共服务主体回应性差等系列问题,再创华池县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新优势,发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县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作用,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规划期从2016年至2020年,是指导华池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一、华池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它旨在要求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对于华池县“十三五”时期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概念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特定公共利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基本的社会正义,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一定阶段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使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享受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不是强调所有居民都享有完全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实质是“底线均等”。

根据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华池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本规划纲要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为两大类八项内容。

1.基础服务类: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四项。

2.基本保障类:包括生活保障(含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四项。

(二)发展现状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华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突出民生重点,以民心工程为载体,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和基本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城乡面貌发生了新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得到明显发展。

1.科技兴县成效显著。近五年来,开展农民技术培训3.64万(人)次,引进农作物新品种83种,推广农业实用技术57项,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2.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撤并学校15所,新建寄宿制学校3所,改新建幼儿园24所。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2015年底可达到89%。

3.人口和计划生育稳步推进。我县被命名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4.城乡居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低保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投资24.2亿元,实施了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及庆阳法官培训基地项目、南部新区集中供热等新区开发项目24个,县城南部新区聚集效应明显增强。投资6.15亿元,实施了柔远公园建设、东关街拓宽改造等旧城改造项目16个,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5.公共服务取得显著进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基本住房保障投入持续增加,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6.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华池县在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注重发挥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的均衡作用,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推进城乡间财政能力逐步实现均等化;实行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帮扶政策,有效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事权财力配置。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主要问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以及地区间不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华池县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历程刚刚起步,实现均等化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实现均等化的途径和策略还不够清晰,实现均等化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制度之间还缺乏系统化的安排。特别是受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公共服务供给差距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华池县基本公共服务在投入数量、公平程度等方面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

华池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受城乡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平衡以及财政体制因素的影响,县城和农村山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社会保障水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不同群体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外来务工人员难以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三)重大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华池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转型跨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必须加快从偏重经济总量向注重经济质量转变,从不平衡发展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转变,从偏重外源型经济向内外源型经济协同发展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每一个公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缩小城乡、农村内部之间的差距,推动城乡之间协调发展;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对未来的预期,引导和拉动即期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公共需求为尺度、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服务型现代政府。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华池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规划中“以人为本”,重视不同阶层群体的需要,加强社会建设,提高县域范围内公共设施的可达性与便利性,规划期内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娱有所乐”的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量力而行,以实现城乡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山川区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普惠政策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县居民,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

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注重公共资源分配的“社会公正”与“区域统筹”。坚持公平优先,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向农村、山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保障每一位公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底线公平”。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承认城乡间、群体间存在合理差别,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平等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2.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原则

完善设施规划方法,应对各类设施服务群体和范畴分异实现“层级划分”与“相互协调”。在推进均等化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确立优先顺序;根据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初级阶段重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广覆盖;中级阶段重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级阶段实现全体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原则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注意量力而行,不断增加公共服务总量,优化公共服务结构,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4.坚持基本均衡、完善制度原则

落实设施空间布局和供给手段,实现规划供给的“基本均衡”与“市场分异”。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同时,针对影响和制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善于发挥制度优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全县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做到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普遍覆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逐步实现县域内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庆阳市内位居前列,在全省达到中等水平。

在确定最终目标的基础上,分四个阶段推进:

1.2016-2017年: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工作

重点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增加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四项“基础服务”以及对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四项“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坚持投入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山川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健全城乡和社会群体间多层次、差别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覆盖广大居民。

2.2017-2018年:重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

将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衔接和统一,建立和完善县财政体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

3.2018-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在城乡制度差别基本消除的基础上,最终建立相对完善的现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公共设施主要是城镇中服务于社会大众的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这里不包括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等市政基础设施,主要指社会性服务设施。其中大众住房一项,一般在西方国家多指代廉租房等公共住房内容,考虑其多涉及相关政策层面内容,因此不列入本次专项规划范畴之中。

(一)基本框架

结合华池县域空间组织结构,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按照“县城—中心镇—一般乡村”三个层级进行配置,覆盖1个县城、3个中心(乡)镇、11个一般村,满足多元要求。

其中,县城柔远镇作为区域服务核心,承担高端公共服务职能,主要设置县域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镇悦乐、元城和南梁作为县域公共服务设施的核心单位,起连接县城、服务农村的桥梁作用,按照城镇的规模布置公共设施及项目用地,且根据各建制镇的人口规模和所处区位建设具有特色的公共设施项目。中心镇要配置功能较完善设施,尤其是面对“三农”服务的设施;集镇主要配置日常需要的商业、加工维修、餐饮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加强对一般乡村的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服务站、警务站、小学、卫生室、农贸市场和基层邮政、电信、金融代办点。

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是新时期推进“人的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其他一般乡村乔川、怀安、五蛟、乔河、山庄、紫坊畔、林镇、城壕、上里塬等作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辅助基层单位,可根据规模和发展趋势灵活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二)体系规划

1.县城柔远建城区:高端设施集聚,增强辐射力

华池县中心城区2015年城镇总人口约为511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约为36.8%,县城规模偏小,尚难有效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集聚能力有待提高。作为区域服务核心,县城城区拥有最发达的交通条件以及最好的建设基础,应主动承担高端公共服务职能,主要设置县级公共服务设施。

(1)科技教育方面,科研机构、职业教育以及高中应优先选择在中心城区设置;

(2)文体设施方面,规划建设一批县级文化体育设施;

(3)医疗卫生方面,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业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站为基础的完善的医疗系统;

(4)社会福利方面,建立与华池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功能齐全的大型福利院、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及儿童福利院等设施,有条件可外设分支机构,增强中心县城服务能力。

2.中心镇:核心基层设施集聚,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中心镇悦乐、元城和南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增大集聚效应,成为推进全县工业化和城镇化以及多元产业发展的主力单元之一。

(1)科技教育方面,鼓励设立科研机构、创办高中,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寄宿制初中、小学);

(2)文体设施方面,规划建设3个县级文体活动中心,根据服务要求设置文体活动室;

(3)医疗卫生方面,规划建设3个县级医院、卫生院,条件允许可以创办专业医院;

(4)社会福利方面,鼓励创办社会福利院,保障至少一处敬老院或老年人公寓的建设。

3.其他乡村:辅助基层设施配置,满足基本日常需求

通过多种手段将农村的住户吸引到镇区中去,这是快速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效选择。

(1)科技教育方面,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设施(幼儿园、寄宿制初中、小学);

(2)文体设施方面,规划建设镇级文体活动中心,根据服务要求设置文体活动室;

(3)医疗卫生方面,规划建设镇级医院、卫生院;

(4)社会福利方面,鼓励创办社会福利院。

同时,中心村可作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辅助基层单位,可根据规模和发展趋势灵活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以能够满足基本的日常需求即可。

在具体实践中,基础教育方面,鼓励适度撤并农村小学、初中并向镇区集中建设,局部联片、联村镇创办寄宿制小学、初中;文体设施方面,根据村庄规模和发展趋势建设文体活动站、活动室,也可联片规划流动文化站;医疗卫生方面,保障卫生室建设,条件许可宜建设卫生院、卫生站;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和农村警务室。

四、科技教育服务均等化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华池县共投入科技经费2818.9万元,比“十一五”期间投入的科技经费723.49万元增长289.6%,县科技投入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截止2014年,县内D&D经费占GDP比例达到1.7%。近3年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科技三项费120万元,把建立和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目标。县、乡两级实行科技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科技部门抓总,各级各部门密贴配合,社会各界多方联动、齐抓共促科技工作的良好局面。

近几年,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较大,逐步在实现学校合理布局、办学整体优化的目标。全县努力打造“悦乐---南梁”,“悦乐---乔川”两线教育示范片带,油坊沟小学、五蛟小学等2所学校通过市级绿色学校挂牌,列宁学校申请省级绿色学校挂牌验收。同时,华池一中、华池职专、列宁学校力争通过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验收,柔远小学、柔远初中创建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但存在一些农村学校布点分散,管理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设备简陋,办学条件还不达标,教师结构不尽合理,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后劲还不足。

(二)规划目标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县域整体教育水平。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起技术研发机构,力争县内高新技术企业每户企业拥有5-10件发明专利,逐步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环境优良的技术交易市场,确保全县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增量达到10%。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5%;科技投入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2%。

强化教师培训,完善教师补充退出机制,高中领军人才补充培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义务教育专业教师培养(音体美、英语、计算机教师等),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培养,加大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提高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积极盘活城区教育资源,努力扩大城区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高中教育普及率2020年达到95%,2030年达到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20年达到45%,2030年达到50%。

系统设计全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围绕2017年全省验收目标,以建立1所“农工商”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所服务业类职业院校为主体,初步构建覆盖全县、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网络。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规模更趋合理,办学内涵更加深厚,符合县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规划要点

科技发展----完善全县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全县总体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能力达到甘肃省平均水平,为庆阳石化能源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围绕工业园区建设,突出加快太阳能、风能、光能等新能源利用,促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产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支持石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柔远和悦乐鼓励设立科技创新园——孵化器,县城及部分重点镇设立科技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庄宜设置科技服务站。

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各种培训人数比重达到90%以上,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工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新能力。重点是紧盯市场,根据全县产业加快发展的趋势,逐步提高面向服务业的职业教育比重。重点加强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现代保险、现代物流、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职业教育,培养新型服务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基层,积极开设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文化体育、环境卫生、老龄服务等专业的高素质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者。

基础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设施布点,鼓励联片建设寄宿式学校,重点解决低水平“普九”遗留的“设施差、危房多、债务重”问题。普遍提高中小学用地标准与运动场、专用教室等配套设施标准,新建中小学校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最新中小学校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对县城和重点镇义务教育设施布点要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变化,贴近居民生活。农村应根据人口变化,适度集中办学。教育设施配置由县教育局和乡镇的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突出重点,照顾全面,提高质量,改善办教学条件。中学主要设置在县城和重点镇,小学按人口由县镇统一配置,农村居民点内的小学主要依托中心村设置。

(四)发展对策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进一步依法落实政府办学的各项职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强化教师培训,完善教师补充退出机制,高中领军人才补充培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义务教育专业教师培养(音体美、英语、计算机教师等),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培养,加大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县域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农村中心幼儿园提质改造,山村幼儿园逐步规范建办,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提高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积极盘活城区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质量内涵优化,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提质发展,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科学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管理精细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特色发展、教育内涵发展。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体系建设、布局调整和内涵提升为抓手,系统设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五、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

(一)发展现状

华池县文化设施主要集中在中心县城和重点镇,村庄的文化设施类型主要为文化站。2015年华池县文化出版局下辖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剧团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稽查队、文物管理所2个股级事业单位。元城、山庄、城壕、柔远、白马、王咀子、怀安、乔川、桥河、南梁、林镇、紫坊畔12个乡镇均有文化站,111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农家书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部配置到位;全县拥有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8处,市保单位4处,县保单位43处。“南梁说唱”、“陇东民歌”两项省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唢呐艺术”、“香包绣制”、“剪纸”、“窑洞营造技艺”、“镇庄兽雕刻艺术”、“华池谚语”、“花痴民谣”7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同时,多数乡镇、街道和社区都配套建设了兵乓球台、篮球架、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目前,文体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偏小,设施布局存在不均衡现象,对于某些地区居民的可达性较差;农村和基层群众文化体育设施比较缺乏。

(二)规划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抓重点、打基础、建队伍、改体制、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富有竞争力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文化与经济、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社会各项事业的有机结合、协调统一。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广播电视、电影、书报刊、演艺节目等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基本能满足城乡群众需求。全面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努力形成覆盖全县城乡、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体育服务新格局。努力达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体事业全面繁荣,文体产业初具规模,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文体设施功能配套,文体人才结构优化,文体市场开放有序,文体生活丰富多彩,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总体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到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6平方米,人均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达到0.8平方米,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30年,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人均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达到1.0平方米,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60%以上。基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群众体育健身难问题得到解决。

(三)规划要点

文化设施----在县城规划县级文化设施,包括博物馆、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站、老年活动站、电影院的建设。文化娱乐用地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9-1.2%,人均规划用地0.8-1.0平方米/人。

在重点镇及特别是红色旅游集中区域配置县级文化娱乐设施,建设重点为青少年宫、图书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满足区域内文化活动需要。

在一般乡村以及较大的工业区内按标准建设文化设施布点,包括图书室、展览馆、电影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提供多元化,多层次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用地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8-1.0%,人均规划用地0.8-1.1平方米/人。

根据规模和发展趋势,一般乡镇建设面积300-4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内设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多功能电影院、老年人活动室等。行政村或小型新农村社区均应建设面积不小于100 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

      华池县文化娱乐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

项目

一般规模

服务规模(万人/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县级图书馆

2000

1400


图书馆


1500

3-5

社区图书馆

100

150

0.5-1

博物馆

1000

1000

10

文化馆

800-1000

650-1000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1700-1900

1500-1800

3-5

文化活动站

200-240

400-600


青少年活动中心

150-300



老年人活动站

100-150

100-200


电影院(200-500座)

150-170



注:县级图书馆可考虑分设少儿图书馆。博物馆包括历史、自然、艺术、科学等。

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县级综合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训练馆等,包含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地、游泳池等各类体育设施。建设与现代化区域中心县城相适应的分区体育场馆和体育基础设施,提供更加完善的健身活动场所,提高群众体育水平。体育用地占中心县城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6-0.8%,人均规划用地0.5-0.7平方米/人。

每个重点镇建设体育中心1处,主要包括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地、游泳馆等各类体育设施。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具体标准可参考国家“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指标”的规定。体育用地占城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6-0.9%,人均规划用地0.6-1.0平方米/人。

一般乡镇应建有小型体育场和不少于600 平方米的活动场所。村庄居委会、社区所在地拥有一个篮球场或一处体育活动场所,保障农村体育的积极开展。

(四)发展对策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和社区文化室。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改革。

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继续建设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全面推进农民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县农村。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县社区。

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强化对基层农村体育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基层农村体育的范围。

六、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发展现状

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7所,其中县级医院2所,中心卫生院3所,一般乡卫生院11所,医疗卫生工作站4个,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农合局、地方病防治、爱卫办、社区服务中心各1所,村卫生所111所,个体诊所48所,其他卫生机构2所。有卫生技术人员321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2.4人。全县开设床位418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3.16张。有千元以上医疗设备1061台(件),公共卫生应急用车13辆。“十二五”期间卫生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县疾控中心业务楼、县医院住院楼、传染病科楼、悦乐和五蛟卫生院业务楼运行正常,彩超、呼吸机等大型急需短缺设备基本完善。村卫生所整建达标有序推进,达到“六有”、“四落实”。截至“十二五”末,全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0-72。孕产妇死亡控制在100/十万以下,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 95%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十万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医院等级建设标准。总体而言,全县大中型医疗卫生设施较为充足,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相对滞后,缺少必备的医疗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刚刚起步,缺少服务场所及医疗设施。

(二)规划目标

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科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站为基础的县级、街道或镇级、社区级(卫生服务站)、村级(医疗卫生室)四级卫生医疗系统。根据人口发展的需求,新建改建各类医疗设施,满足居民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每万人拥有医生数2020年达到30人,2030年达到40人;每万人拥有床位数2020年达到40床,2030年达到50床。

(三)规划要点

进一步扩大县城现有医疗设施规模,加强建设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及救护网点等,建设服务武威、服务华池全域的医疗服务中心。医疗卫生用地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7-1.0%,人均规划用地0.6-0.9平方米/人。县级医疗机构的规模可按照县域总人口每万人40床配置,同时根据县城人口按照每万人10床配置社区医疗服务设施。专科医院,如妇幼保健、精神病和中医医院等,可按照总人口每万人2床、1床和2床配置。

重点镇应在现有医疗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医疗水平,建设成为服务于广大居民的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再增加,合并调整农村卫生院所,发展重点城镇卫生设施。重点镇医疗设施规模可按照每万人15床计算,一般乡镇可按照每万人10床的计算,用地面积可按照100—120平方米/床进行配置。医疗卫生用地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7-0.8%,人均规划用地0.6-0.7平方米/人。

一般村庄在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上,要按照适度集中,联片服务的思路配置。按照3000-5000人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华池县域城乡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

设施项目

一般规模指标

服务规模

(万人/处)

规模要求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县级医院

≥300床位

15000

24000

5-20

街道及镇卫生院

≥50床位

2500

4000

3-5

社区卫生服务站


60-120


0.6-1.0

村医疗卫生室


50


0.3-0.5

    (四)发展对策

    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公共卫生事业的专项转移支付机制。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山川村庄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努力完成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空白村”卫生站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从2016年开始,逐步在全县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宣传卫生科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倡导和促进大众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大力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学评价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安全饮用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探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卫生管理模式。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乡社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支撑能力和卫生人才保障能力。

  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程序,将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服务均等化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城乡就业方面,年均新增就业2200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0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实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00人次,社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积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就业和创业;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 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高校合作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升服务水平,使社会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秩序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的作用。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序开展,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和各项保险基金收缴率持续上升,社会保险征缴和发放制度逐步健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目前来看,华池县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基本形成,以社会福利院供养“三无”对象为基础,以老年服务中心收养、托养社会老年人为依托;以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为平台,实现了投资水平多元化、服务对象大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

但随着老龄人口的进一步增加及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民众对社会福利、养老保险需求大、增长快、要求高与社会福利机构规模小、发展慢、服务条件差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华池县正处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劳动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高峰期,而从全县经济发展来看,每年新增就业岗位有限;全县人口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潜力小;劳动关系维权任务艰巨。企业用工不规范和劳动侵权问题比较突出,劳动执法难度大;人事人才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紧缺专业人才和领军人才短缺,专业技术岗位紧张,评聘矛盾突出。

(二)规划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以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以城乡统筹就业为突破口,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切实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实施“五险合一”集中统一征缴体制。争取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使社会保险的履盖面扩大到全县人民,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20年城乡社会参保率都达到10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与率2020年达到95%,2030年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2020年控制在3.0%以内,2030年控制在2.0%以内。

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2020年全县域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1.2-1.4万人的预测,按照每百名老人2张床位的需求测算,需要床位600-700张。到2020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保障标准,使应该得到基本养老保障、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人都能享受相关的待遇或服务。到2016年,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到2017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逐步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20年,建立适合华池县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的、具有相当高均等化程度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集中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活动,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维持100%,使劳动合同的规范率逐年提升,在“十三五”期末,达到100%以上。在着力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的同时,建立健全从源头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将学习(劳保保障法律法规、业务和自身素质等)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永恒主题,打造一支精良的干部职工队伍。

“十三五”期间,确保全县新增城镇就业达到5000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达到15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力争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到1亿元。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达到500个。加大农民素质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培训人员0.35万人以上,5年培训率达到80%以上。创新劳务输出形式,提高劳务效益,输转农村劳动力年均达到4万人次以上,实现劳务收入年均达到3.1亿元以上。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达到1500人,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达到2650人。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实现新型农村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补偿水平。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配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劳动者的城乡一体、形式多样、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力争我县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大幅增加,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能够基本享有社会保险。

(三)规划要点

“十三五”期间,确保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到25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继续巩固现有社会保险成果,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力争各项社会保险新增缴费增长率大幅提升,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重点抓好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不断优化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队。继续推进绩效工资实施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尽其能、有序流动”的人才格局。扩大劳动监察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全面实现五险合一县镇乡三级最终统一联网、统一管理,社保业务全部网络化办理。信息数据网络化建档、快速上传下达、调阅与资源共享,实现信息数据载体平台科学规范化运行。2020年,全县养老护理的床位数要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2030年这一比例要达到2.0%以上。县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3-0.5%,人均规划用地0.2-0.4平方米/人。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县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统筹模式,均衡地区负担。2016年,制定和执行全县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县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基本统一;加快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全县统筹水平。争取列入国家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确保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待遇一体化。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到2020年,全县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逐步扩大到社会人群,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重点镇各建设一所敬老院,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占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0.2-0.3%。其他乡镇联片建立社区、基层农村养老托老所(院),逐步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养老需求。重点镇和一般镇均应建立老年公寓,床位可按照每百名老年人口(60岁以上)1.5—2张的标准配置。

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

   华池县域城乡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

设施项目

一般规模指标

设置区域及要求

规模要求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中心城区(市级)

居住区(镇)级

小区、中心村

老年公寓

≥80床位

每床≥40㎡

每床50~70㎡

必设



养老院

≥150床位

每床≥35㎡

每床45~60㎡

必设



≥30床位

每床≥30㎡

每床40~50㎡


必设


老人护理院

≥100床位

每床≥35㎡

每床45~60㎡

应设



老年大学


每处≥1500㎡

每处≥3000㎡

应设



老年活动中心


每处2000~8000㎡

每处2000~8000㎡

必设




每处≥300㎡

每处≥600㎡


必设



每处≥150㎡




应设

托老所

≥10床位,每床≥20㎡

≥300㎡



应设

应设

(四)发展对策

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增加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控制失业率列入重要职责,确保就业资金的投入;加快完善城乡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有效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就业促进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效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同时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

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统一建立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制度、社会保险监督制度,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保业务经办平台,从管理体制、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服务等方面进行梳理,形成布局合理、人员优化、便捷高效的业务经办平台;进一步提高效能建设水平,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手段,提高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实现新型农村社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补偿水平。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配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建立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劳动者的城乡一体、形式多样、标准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力争我县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大幅增加,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能够基本享有社会保险。

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主要作用,坚持把企业和职工都关注的、劳动关系矛盾中比较突出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难点问题,作为共同协商的重点加以解决。通过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提高对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提升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推进非公企业、民办企业、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行动,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在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基础作用。

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成个人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工作。建立财政、国有资本收益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和充实机制,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金水平较低人群的基本权益。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重点人群。

加快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各种救助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八、住房保障服务均等化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华池县城市发展日新月异,期间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征地、拆迁管理和建设的经验,为深度推进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破解制约城市发展的住房保障瓶颈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目前,正进一步探索以货币安置为主、产权调换安置为辅的拆迁安置办法,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面,根据人均收入水平灵活掌握、作适当调整;在投资融资方面,积极探索BT融资模式,在解决征地难、拆迁难、资金难等“三难”问题上做文章,依托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永昌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包装推介城市建设项目对外推介,为城市建设盘活资金,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一)建设目标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2015年后剩余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危房改造计划。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积极督促各乡镇尽快开工建设,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组织验收。到2016年,基本解决全县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成全县特困农户危房改造,扶持边远村庄整村搬迁安置,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完成边远分散村庄搬迁安置,全面实行农房保险。逐步扩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探索政府对农村特殊人群提供房屋居住或救助安置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完成农村特困户(含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乡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规划要点

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房源。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以实物配租为主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县财政每年安排支持廉租住房保障建设,每年投入2亿至3亿元,以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通过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房价相对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乡镇,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加大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鼓励各地统一建房,集中安置,解决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问题。

(三)发展措施

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扶持边远分散村庄搬迁安置。

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全县各乡镇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开展扶持除边远分散村庄外的其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探索政府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的救助安置政策,建立相关制度。

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供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保障,并与全县财力状况相适应。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总体适度均衡的要求,到2020年实现区域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控制在20%以内的目标。预计2016年至2020年,全县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18-20亿元,年均增长15.4%,年均新增投入3.2-4亿元。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人口迁移等措施实现区域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的目标。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供求总体失衡

财力增长总体无法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缺口较大。

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压力逐年加大,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难以稳步提高。按照保民生、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安排,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提升极其困难。

(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失衡

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的初步均衡困难较多。通过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县财政收入,继续加大省、市级财政对华池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是不断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策略之一。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区域均等化最终目标。在现行体制框架下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研究创新机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向上申请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能源开发留成和返还比例制度以及实施人口迁移政策等,最终实现区域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控制在20%以内的目标。

具体措施包括:

由中石油点对点帮扶全县乡镇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按2016-2020年中石油对全县的税收留成规模增加到年均2-3亿元预计,到2020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可基本满足。

引导和推动人口从农村向县城、从偏远乡村向县外发达地区迁移,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缩小。在不考虑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条件下,通过实施人口迁移,预计到2020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缺口目标可得到缓解。

十、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建议

(一)规划建设模式

1.开发建设机制

政府在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中,应针对不同片区功能定位和开发时序,确定适度超前或完善配套的设施建设策略,发挥服务引导作用的不同功效。但总的原则是在各级规划中层层落实确定各项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布局用地,利用行政垄断权保障建设用地和资金需求的优先满足,对于经营性公共设施则从城市整体需求的角度控制用地总量和配置比例,利用优惠政策引导基于整体服务网络规划的设施建设。

2.开发模式选择

(1)老城片区:用地置换,资源重组

结合县城的更新改造,将部分功能转移到南部片区,实现原有资源和空间的重组和整合;不断提高商业集聚程度,提高商业设施品味及内涵,将传统特色和现代气息相结合,建设县级文化商业中心。

(2)城南片区:功能导向,资源导入

依托县区开发,主要布局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商务、科教研发等,使其成为城市未来高端功能的主要承载区。

(3)北部片区:功能导向,资源导入

作为近期中心县城建设发展的重要区域,利用政府行政职能转移带动资源向北部新区的导入,但需要严格控制各项产业和设施建设准入门槛。

3.开发管理模式

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开发管理模式一般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

(1)政府主导的公共途径

政府公共部门负责从方案设计、资金筹措到建造、维护、管理等系列程序,并拥有设施的所有权。

(2)公私合作模式

公共部门保留设施的所有权并为之负责,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代建制等方式,协同参与设施的建设、经营或管理。

(3)市场导向的公众模式

依靠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在设施管理和发展方面长期的合作,利用非营利性质的发展公司,或者是商业改良区的机制来推进发展。设施的成本和收益直接与使用者和投资者相联系。由此容易促成使用者的主人翁意识和更多创造性的管理机制。

上述三种模式中,第一种已经是而且应该继续是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发展和运作的主要途径,尤其对于高等级、大规模设施而言更为重要。后两种模式在中小规模的设施建设中体现出较大的发展空间,并有助于引入市场效率和创新机制,作为发展的新的契机。

(二)建设管理策略

1.加速完善相关法律和体制保障

借鉴发达地区普遍重视通过立法和执法对商业设施的设立加强管理的作法,加速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进度。因地制宜确定法规条例和项目听证审议制度,通过立法予以正式确认并公布于众。此外,政府还应提供稳定、持续的公共政策或公共承诺作为城市开发中多方主体健康合作的有效保障。

2.城市用地供地方式的模式分类

完善土地储备流转机制,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向采取不同供地方式,如在商业金融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而对教育、医疗、福利等公益性设施用地可以采取较为宽松的出让方式。

     对设施发展予以政策引导,适当提升建设标准。对老城区转移迁出且符合南部片区发展战略的公共设施,政府可以在土地出让政策方面给予较大的置换优惠力度;对新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出让费用也予以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投资建设,从而提升新区吸引力;但同时必须保障对新建设施的考察、审批和监控程序,提高某些新建项目进入新区的门槛,实现新区配套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发展目标。

       3.鼓励发展公众参与机制

由规划单位和项目协调者利用公共会议、问卷调查以及个人访谈等形式,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加入到公共设施的构想过程,切实听取和采纳现有和未来潜在使用者的使用意愿和真实需求;另一方面鼓励居民参与到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有助于他们产生更多的主人翁责任感,推动新城建设顺利进行。

(三)建设布局建议

        1.用地混合布局

注重零售、休闲、居住等用地的混合布置。认识到使用人群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多样性,充分扩展设施利用的多可能性、共享性、合并设置。

2.交通可达性

兼顾机动和步行两种出行方式,设施布局应便于所有使用者的到达,特别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可达性。其中步行可达性应作为重要标准,公交站点、停车场所与设施联系应提供直接步行通道,其中尽量避免穿越性道路。

      3.视觉可识别性

所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好可识别性,呈现清晰地、欢迎性的、引人的形象标识。

      4.使用安全性

公共活动场地最好能通过场地内外其它活动,或过境交通接受非正式监视。为在夜晚使用的设施及其与公交站点、停车场所之间的步行通道提供良好照明。可能在夜间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内的地景设计应避免可能造成不安全因素的掩蔽性植栽。

      5.噪音隔离性

与周边道路或其它噪音源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隔音措施。对于容易产生噪音的公共设施或户外休闲活动场所,需要注意其布局以尽量减少对居住适宜度的影响。

 十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一)调整完善财政体制

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结合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对生态优化区域引入生态保护激励型财政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导向和基本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增强村庄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各地区财政能力均衡。落实先富帮后富,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适度均等。积极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二)实施人口迁移

通过实施人口迁移,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促进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不断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人口的合理布局。完善分配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提高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加强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公共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等的投入,建立流动人口居住保障、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取消对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户口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实现城乡体制对接,最终实现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

(三)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使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养机构”为“以钱养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委托、服务承包等多种方式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推进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体制,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探索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政府行政承诺制度、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咨询制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体现公众需求。

(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

通过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重要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对公共部门的约束引导,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兼顾、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引入外部考评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进行考评,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形成多元化考评主体。按照导向性、整体性和客观性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涵盖范围及发展要求,结合整体考评和类别考评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和考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以及体制机制、政策实施效果。

 

 

 

 

 

 

 

 

 

 

华池县“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额

(万元)

建设起止年限

建设单位

1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项目





2

科技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





3

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项目





5

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6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均等化项目





7

住房保障服务均等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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