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图书馆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6-12 16:40:05
  • |
  • 作者:华池县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47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6〕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6〕4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国政府网站每3个月进行一次抽查。目前第一次抽查工作已完成,共抽查我省14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抽查出3个不合格网站。本次抽查,我市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巩固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保障。组织力量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避免群众反映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反弹,并严禁加挂广告,转载境外网站或与政府行为无关的其他信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加以整改。杜绝因出现严重问题而被国办在抽查中通报。凡是因为单位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得力、不到位,结果达不到标准,导致被国办、省办通报而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成效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

  二要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制。各县(区)政府要尽快理顺政府网站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办公室或政府电子政务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各级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下级政府网站建设和内容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本级政府辖区内政府网站特别是基层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协调和考核评价机制,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程序,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并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把政府网站建设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网站建设及内容管理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要对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进行问责和约谈。

  三要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关停程序。各级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高重视政府网站开办、关停审核把关工作。已通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录入到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信息库的政府网站,要持续做好现有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不得随意关停。有关停意向的,要及时汇报本级政府网站管理部门,通过相应程序,逐级申请关停,并详细注明关停原因,申请永久关停的网站一定要写清功能迁移的目标网站,暂时关停的网站申请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申请永久关停的网站经审核同意后,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随后注销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域名,最后完成关停操作。有改版需求的,要及时汇报本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在老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后台规划建设新站,待新站测试运行平稳,信息导入正常后,逐级申请修改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栏目信息表。政府网站管理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修改网站基本信息表,逐级上报审核。暂时关停整改的网站,要严格按照整改期限上线运行。

  四要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市建设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有条件的县(区)可单独建立技术平台。市级政府部门(单位)、县(区)政府部门(单位)及乡(镇)政府、行政村不得新建网站,确有需要的,必须纳入同级政府网站群建设管理,利用本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已建成的市级政府部门(单位)、县(区)政府部门(单位)及乡(镇)政府、行政村政府网站,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停或迁移至本级政府网站集群,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整合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地址:华池县东山森林公园 邮编745600 联系方式0934-5122240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图书馆 总访问量:99343